通知顯示,2020藥品集中采購動態調整擬漲價藥品共2031個,其中滿足價格調整條件的39個,申請延長市場認可窗口期的358個,企業申訴成立待專家論證后再調整的7個,企業申請放棄價格調整或未申請視同為放棄價格調整的1626個(詳細情況見文末)。
調整結果自2021年8月10日起執行,滿足價格調整條件的藥品自執行之日起進行平臺和價格調整,全省醫療機構按照新的價格采購,陽光平臺議價不得高于企業動態調整報價。
企業申請放棄價格調整或未申請視同為放棄價格調整的藥品,按照原中標掛網價執行。
申請延長市場認可窗口期的藥品繼續保留市場認可資格,不更新平臺和中標掛網價格,按照不低于新的申報價采購量達到上一年度總采購量 90%的(不少于 5 家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采 購),經專家論證后可進行價格調整。
如上一年度無采購的藥品, 按照新的申報價采購量達到本年度總采購量90%的(不少于5家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采購),經專家論證后可進行價格調整。
價格調整窗口
控制藥價是醫改的核心,近年來的藥品調整方向也集中在降價方面,本次藥品漲價也有一定的限制。
文件顯示,中標掛網藥品企業申請調高中標價或掛網參考價需滿足下列條件:
(1)須是當年動態調整目錄內的藥品。
(2)申請價格不得高于該藥品正在執行的全國最低中標掛網價,掛網價為企業自報價的,需按該省最低實際成交價申報。
(3)申請價格設置3個月市場認可窗口期,先進行平臺公示和品種動態調整。
可以看出,按照甘肅省的漲價規定,限制較多,且漲價幅度有限,國家更多的是提供給藥企一種價格調整的窗口。
文件顯示,該政策的實施是為了切實保障藥品質量和供應。藥品價格過高固然不好,但過低也會影響藥品的供應。
2018年11月7日,遼寧藥采中心發布2018年的第3號短缺藥品預警預報稱,54個藥品不能正常供應配送,調查后仍有15個藥品企業自述由于原料、企業生產線改造等原因而造成產能不足;6個藥品企業自述由于采購不到原料而停產;2個藥品以原料藥價格上漲、中標價格低為由不能正常供應。
對于這件事,業內的普遍看法是原料藥漲價、藥品中標價格過低是無法保障供應的原因。
加強監測
為保障藥品供應,國家陸續出臺了多項政策。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工作的意見》、《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當前藥品價格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文件均提到了加強對藥品價格的檢測和對用藥過程的管理。對原料藥價格異常上漲的情況堅決處置,對于藥品短缺的情況及時應對。
近日,國家醫保局發布了《關于開展藥品價格與供應異常變動監測的通知》。通知中,國家醫保局表示,決定依托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試行藥品價格與供應異常變動監測。根據國家醫保局的要求,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將掛網交易的所有藥品列入常規監測范圍,并對部分臨床反映集中的藥品進行重點監測。
通知中,國家醫保局還劃定了一份涉及142個品種的“重點監測價格和供應異常波動情況的藥品清單”,涉及阿柔比星注射劑、阿糖胞苷注射劑、阿托品注射劑、氨茶堿片等常見的容易出現臨床短缺的藥品。
藥品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價格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但是在市場中,受到原料藥成本上漲、輔料包材等物料成本上漲、技術質量標準提高等影響,又切實會導致生產成本增加。如何在其中找到限制價格和保障供應的平衡點,需要不斷地摸索。
藥福醫藥招商網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