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王某來到轄區派出所報警稱自己被“合伙人”騙走了100多萬元。經調查,2017年間韓某伙同其親屬潘某及醫用垃圾袋制造商李某,誘使被害人參與虛假的醫用耗材投資項目,騙取人民幣70余萬元,后又以短期投資和追加投入為名,再次騙取被害人60余萬元。其間,為安撫被害人,她又以回款名義向被害人轉賬30余萬元。
自稱實力雄厚尋找合伙人一起創業
與“供應商”合作親密無間
2017年,王某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做醫療器械生意”的老板韓某。通過進一步了解,她得知這個韓老板的實力非同一般,其舅舅是某醫療器械上市企業的老總,資產過億,與滬上多家知名醫院都有合作關系。而韓老板自己也是一名“女強人”,正著手創辦一家醫用耗材公司,她對外宣稱新公司銷路暢通、利潤豐厚,目前也正積極尋找“有識之士”一同加盟。
王某對醫用耗材行業并無太多了解,但聽到利潤頗豐后有所觸動,9月她應邀來到韓老板的辦公室喝茶聊天。其間,韓某向她出示了相關“資質憑證”和“經營執照”,并聲稱自己此前有過類似的創業經歷,與各大醫院十分“熟絡”,已經形成了比較穩定的合作模式,而且利潤可觀。王某見到韓老板坐擁豪華辦公室,各項手續完備齊全,對醫療行業也能侃侃而談,于是堅定了投資加盟的決心。
不出半個月,“合伙人”韓老板打來電話“報喜”,她告訴王某公司接到了第一個項目:為某三甲醫院提供一批霧化器。王某喜出望外,當即與之約定見面商議。兩人見面后第一時間簽署了《項目合作協議》,約定合作經營一次性醫用耗材,項目單位為市某三甲醫院,總金額為180萬元,訂單的提供者是該醫院的“何主任”,物色的產品廠家是有長期合作關系的醫療用品供應商李某,具體操辦由韓某負責,王某則負責出資70余萬元,并在最后約定王某將分得100萬元利潤。商議完畢,出于對韓老板的信任,王某很快就將70多萬元一次性打入其銀行賬戶。韓老板也很“懂規矩”,在不到兩天時間內就成功訂貨,同時將轉賬給廠家李某的交易憑證通過微信發送給王某,讓其安心。
“醫用耗材公司老總”韓某與“耗材供應商”李某已經合作過多次,兩人于2016年結識,當時韓某向李某采購了一批醫用垃圾袋。事實上,李某的公司除了生產醫用垃圾袋外就再無資質和能力生產其他醫用耗材,兩人之間也根本沒有其他的業務往來。但是韓、李之間相互照應、“配合默契”,韓某每次“接到訂單”都會來找李某“訂貨”,其目的就是想通過李某做虛假的銀行流水。
2016年4月至2017年10月,韓某曾多次向“客戶”和“合伙人”介紹李某為她的全國供貨商,并稱其公司生產的口罩、呼吸面罩等醫療耗材質量過硬、品種齊全。為了使人相信她與李某有正常的業務來往,韓某還多次邀請“合伙人”進行實地參觀。在她帶領這些“合伙人”參觀產品倉庫的同時,李某也在會一旁陪同“打掩護”,韓某還特意囑咐如果事后有“合伙人”致電詢問,就讓李某稱自己身在外地,具體業務找韓老板接洽。兩人的“配合”行云流水,蒙騙不少了投資者,此次騙得王某的“區區”70萬也不在話下。
穩住受害者情緒讓姨媽假扮主任作證
騙得錢款用于償債
除了來自李某的“精妙配合”,韓某為了使“整出戲”更加逼真甚至動用了“家庭關系”。她讓自己的姨媽潘某扮演目標醫院的“何主任”并收到“奇效”,借助姨媽“精湛的演技”韓某多次穩住受害人的情緒,將騙來的資金悄悄消化。事后,受害人王某講述,自己與這個“何主任”就有過接觸,而且就在三甲醫院底樓的大廳內。
距接單已經過了數月,但回款卻一直未能到賬,心有不安的王某電話聯系韓老板詢問情況。此時的韓某依舊不慌不忙,回應稱錢還在醫院“何主任”處,不放心的話可以帶王某去見見她。當日中午,韓某如約帶著王某來到醫院底樓的大廳內,在一個清冷的角落,她們見到了“傳說中”的“何主任”。這個主任年約50,身著白大褂,帶著一股“學究氣”,在簡單交流之后,王某就輕易相信了她們“只需再等幾天”的說辭。
在王某耐心等待收益期間,韓某想盡方法多撈錢財。她先以收到部分回款為名,主動轉給王某20萬元、10萬元安撫其情緒,后又稱“何主任”提供“短期訂單”、訂貨資金不足,向王某再次伸手,先后追加投資35萬元和30萬元。此時王某對韓老板仍然堅信不疑,一一滿足她的要求。后據調查,以上所有的投資資金都被韓某用于償還個人債務。
2018年3月,王某遲遲收不到回款,同時與韓某失聯,才知覺自己被騙,遂向警方報案。韓某到案后百般抵賴,拒不承認自己有詐騙行為,她還一再辯解回款時間長達數月,貨款收不上來是醫院的原因。直至被查證涉案醫院沒有所謂的“何主任”,且采購霧化器一事根本是子虛烏有,她方才沉默不語。
經查,韓某以共同投資醫用耗材為名,誘使被害人出資共計100余萬元,實際卻用于償還個人債務,其行為已涉嫌詐騙罪。日前,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