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點一:九大門類需要專家提前參與
據該商業公司透露,最近有關方面組織了一次內部研究會,涉及消化、呼吸、感染、神經、心血管、內分泌、腫瘤、血液、兒科等類別,會提請相關專家提前參與。
關注點二:優先考慮臨床價值品種進基藥
目前來看,進入基藥的的考慮原則是以臨床價值與優先使用為主,進基藥的品種可以不是醫保,同時,也不能只考慮廉價藥。
關注點三:地方性輔助用藥進入基藥目錄希望不大
近年來,由于全國各地都陸續出臺了重點監控以及輔助類用藥,此類品種已經得到了有關方面的高度關注并作為進基藥的衡量標準之一。目前來看,此類品種進入國家基藥目錄難度相當之大。
關注點四:非醫保也有機會進基藥
進入基藥,并不一定非得是醫保藥品。因為如果是臨床必需的藥品,相關部門會盡快將其納入醫保。
關注點五:仿制藥會優中選優,目錄動態調整
本輪目錄調整,會考慮仿制藥中“優中選優”因素,筆者預計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將會被重點參考。
總體分析:基藥目錄影響有限,進入醫保目錄方是正題
根據2015年2月13日公布的《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衛藥政發〔2015〕52號)規定,國家基本藥物遴選應當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價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藥并重、基本保障、臨床首選和基層能夠配備的原則,結合我國用藥特點,參照國際經驗,合理確定品種(劑型)和數量。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制定應當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相銜接。
但近四年來,尤其是2014年國家衛計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見》后,各省陸續出臺相關政策,支持基層醫療機構采購非基藥。歷經近四年的過渡期,在各地城鄉醫保合攏為一的大背景下,基層用藥基本上原則已經放開。
以廣東為例,自2017年7月1日起,廣東省不再對各級醫療機構(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下同)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含省增補基本藥物,以下統稱基本藥物)的品規數量和金額比例作具體要求。這一點,基本上就意味著不再對國家及省基藥的使用品規數量和金額比例進行強制規定。而根據廣東以往政策要求,基層醫療機構只能配備不超過40%的新農合和醫保藥品,二級公立醫院基本藥物銷售額要達到40%-50%;三級公立醫院基本藥物銷售額要達到25%-30%,其中縣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醫院基本藥物銷售額要達到50%。
因此,基藥不再強制規定,將顛覆以往的各級醫療機構銷售布局。總體來看,對部分產品來說,二級以上醫院所謂的基藥配備使用也并不能對臨床必須產品構成多大的影響。
對于部分并不依賴基藥生存的醫藥企業來說,能夠持續進入動態調整的醫保目錄才是正題。尤其是在藥品標準提升、全面推進仿制藥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治理藥品生產流通秩序等舉措出臺的背景下,基藥目錄的含金量與以往相比已經淡化不了少。
而目前藥企要做的,并不是進不進基藥目錄,而是要考慮公立醫院改革、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藥品集中采購三方互相嵌套所帶來的影響。在此基礎上,再去定位自身產品的打法,“合適”的,才是最好的!“盲目”進基藥或“沖動型”的增補地方基藥,并不值得鼓勵。
合規、學術推廣成為行業必然選擇,但現在大多數代表只會刷臉、做客情,根本不懂怎么做專業學術信息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