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海藥采中心發布《2018年上海市關于做好本市第三批醫保藥品帶量采購有關工作的通知》,和此前帶量采購的規則之外,還特別增加了關于監督執行的問題,在關于監督執行里面規定:
(一)醫療機構執行帶量采購中標結果納入本市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評價和醫保費用考核范圍。
(二)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將通過陽光采購平臺公示醫療機構采購和使用帶量采購品種的比例和排名,接受社會監督。
(三)市醫保部門對不能正常完成采購量的醫院,視情況扣減相應醫保費用額度,對處方用量下降明顯的醫生,加強醫師約談。
(四)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參考藥品采購第三方評價系統(http://evaluation.smpaa.cn/)公開的同品種不同企業產品的評價指標,鼓勵采購和使用性價比最高的帶量采購中標品種。
國家醫保局局長上任后,福建和上海是兩個調研地。8月初,國家醫療保障局召集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企業座談會,試點采購的模式就是上海帶量采購,探討以70%的市場換取通過一致性評價藥品較低的價格,以此來實現對原研藥的替代。
對于上海帶量采購,業界普遍看法是一大創新,但是由于對醫院的強制執行采購的力度不夠,所以,中標企業期待在標期(一年內)完成目標量的銷售是個難事。我們看到在國家醫療保障局帶量采購的試點征求意見稿里面,對于量的執行增加了很多規則,包括用了仿制藥替代原研藥節省的醫保費用歸醫院,加強對醫院和醫生的監督等,將帶量采購的落地與醫院的補助掛鉤等,以此來保證量的落地,堵上了上海帶量采購落地的最大漏洞量無法實現的問題。
在國家醫療保障局的規則曝光后,迅速的,上海執行新一輪帶量采購時,開始增加醫院的落地執行力度,增加了對醫院的監督和處罰措施,和國家采購方案的不同的地方是沒有經濟利益刺激機制——節省的醫保費用歸醫院所有。
從上海新一輪帶量采購的的中標結果來看,本輪采購的藥品只有一家外企中標——以仿制藥聞名的山德士,而非原研藥知名企業。如果上海本輪的帶量采購真正落地,或許,上海醫藥市場變革真的來了!